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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人数:次 新闻作者:sysadmin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5日
致:各相关网络平台、医疗机构及所有仍在实施侵权行为的单位与个人
明强不孕不育专科(商标注册证号:15150555)自1963年创立以来,深耕不孕不育领域六十余载,传承非遗“戚氏孕育法”,始终以精湛医术与公益初心服务患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
此前,为促进行业和谐,体现医者仁心,我方曾发布《明强不孕不育专科关于接受致歉并决定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的声明》,对部分已主动致歉并完成整改的侵权方展现了极大的行业包容与善意。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有部分单位及个人对我方的善意置若罔闻!上述主体在盗用我方“明强不孕不育专科”商标及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同时,竟还夹杂着极具误导性的言论。
他们一方面窃取我方品牌流量,另一方面却在推广内容中刻意植入“选择医院时,建议优先考虑大型公立医院”、“避免私人医院风险”等带有明显导向性的文字。这种“挂羊头卖狗肉”、混淆视听的操作,严重背离了商业道德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我方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我们并非担心患者分流影响收入,而是痛心于那些收入微薄的农民、打工族等弱势群体,被这种不当引导所蒙蔽。他们本可以通过像我们的“五千元治不孕工程”这样享受普惠、且有效的治疗,却被误导至高消费的大医院,导致仅有的积蓄可能连检查费都不够就消耗殆尽,最终留下终身遗憾!这才是我们最痛心疾首之处!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误导了患者的就医选择,损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更是对我方及整个民营医疗行业的不当抹黑与干扰。对于这种无视契约精神、缺乏商业诚信的行为,我方不得不做出如下决定:
一、即刻撤销此前的“不予追究”决定
对于至今未道歉、未整改、仍在持续侵权并实施商业诋毁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我方不再给予任何谅解机会。即日起,正式撤销此前的“不予追究”决定,保留对其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正式委托律师介入,全面启动法律与行政追责程序
我方已正式委托河南良笛律师事务所盛新建律师组建维权团队,对相关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全面取证与法律评估。针对仍不知悔改的侵权方,我方将采取“法律诉讼+行政举报”的双重打击模式:
1. 司法追责:授权律师团队启动民事诉讼,坚决索赔,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2. 行政举报:正式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诉材料,提请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与行政处罚,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最后正告
任何试图通过恶意引导、混淆视听来逃避法律制裁的幻想都是徒劳的。请相关侵权方珍惜我方给予的最后机会,立即停止一切侵权及不当行为。我方暂不公开点名,是希望能给各方保留行业体面,促成主动纠错;若继续执迷不悟,我方将不再顾忌行业情面,将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开追责,并配合监管部门彻查到底,届时一切后果由侵权方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明强不孕不育专科
负责人:戚文杰
日期:2026年1月3日





